今年以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立足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高效公正办理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快立、快执,确保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近日仅用时6个工作日又快速办结了一件涉及中小微企业的案件。
长春某运输公司为某集团长春建材公司运送水泥,2020年以来某集团长春建材公司共欠付运费400余万元,运输公司遂诉讼至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得到胜诉判决后,建材公司仅付50万元,双方协商无果后,运输公司于10月10日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局干警迅速开展网络查控等相关执行措施,但未发现建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面对此种陷入僵局的情况,执行干警没有守株待兔,而是积极作为,通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建材公司隶属于全国知名的上市集团公司,该集团在全国有众多下属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其内部一定有财务管理体系,其中必有不被外界掌握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沿着这一思路迅速展开调查工作,果然在一家银行发现了建材公司的开户情况,迅即采取了冻结措施。该账户虽只有极少现金,但该账户每月进出金额多达上百万元,是建材公司经营活动主要账户。建材公司考虑到自身经营情况和对集团公司的影响,遂主动与法院联系,将400余万元汇至法院指定账户,第二日执行干警就将钱款转至运输公司,从立案至结案仅用6个工作日。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长春某运输公司是注册资本仅2万元的小微企业,被欠下如此巨额运费,公司经营如负重担,苦不堪言,本以为无力回天,未想到该案从立案到执行才用时4个月,特别是执行才仅仅用时6个工作日,其法定代表人赵某于近日给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送来书有“公正执法扬正气,恪尽职守解民忧”的锦旗,并激动地表示,未从见过执行如此高效的法院。
多年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高院关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7 14: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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