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搭建的统一的对外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方便群众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
中心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和窗口及专门工作室,分别承担诉讼引导、法律咨询、诉讼指导、风险告知、案件受理、诉前保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信访接待、法律释明、纪检投诉、档案调阅、资料查询、收退诉讼费、网上服务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具体如下:
(一)诉讼引导
设置宣传大屏,对日常法律事项进行宣传告知。
(二)诉讼指导与风险告知
设置立案窗口,由立案员根据来访人所涉诉讼事由,进行有关纠纷解决方式和诉讼程序指导,并进行必要的风险告知和法律释明。对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采取当事人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不成及时进入立案诉讼程序。
(三)材料收转与约见法官
1.诉讼服务中心设涉诉材料收转箱,由导诉员向送件人提供专用材料袋,指导其将提交的涉诉材料(复印件)装入材料袋自行密封,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收件人姓名及所在庭室名称、送件时间及送件人,将材料袋投入该庭室收转箱。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经通知、传唤来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约见法官的,由导诉员视情况,通过通知法官、告知联系电话、填写预约单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四)立案受理
1.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立案受理窗口,负责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立案受理,以及诉前保全申请的受理工作。
2.案件受理窗口的立案员收到起诉、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认真进行审查和立案登记。认真做好诉讼费核算工作,开具交费凭证。
(五)案件查询
诉讼服务中心由导诉员负责为当事人进行案件查询,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案件流程信息查询服务。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系统和“吉林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查询。
(六)信访接待室
诉讼服务中心设信访接待室,负责信访当事人的日常接,设立院长接待日,定期接待上访人。
(七)诉前调解
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调解工作室,由退休老法官、律师、专家教授以及热心调解事业、了解社情民意的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等人员组成,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便民服务设施。当事人到法院申请立案,对适宜调解的案件,由立案员进行诉前分流。经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或出具调解书。
(八)电子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开通吉林电子法院网上服务,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随时网上立案,导诉员指导当事人利用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网上查询。
(九)便民服务
1.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电子触摸公告屏、延边日报电子屏等信息载体,公布案件立案流程、诉讼收费标准、诉讼权利义务、案件基本信息查询等,为当事人提供便捷诉讼服务。
2.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休息椅、饮水器、老花镜、报刊杂志、笔墨纸张等便民物品,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并提供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7 09:27:01
访问次数: